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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零一章 想起(有大量回忆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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啊,姜兰开车呢,我困死了。”

说完,于挽秋就给挂了。

姜兰笑了一下,她其实有点不知道怎么面对陆颐呈。

她是爬完峰驼山第二天那个晚上想起来的。

做了很多梦,颠三倒四,半夜醒来,陆颐呈浑身发烫,她来不及深想,就带陆颐呈去了医院。

恍惚间记得,有一次她生病,徐想拿她手机给陆颐呈打了电话,陆颐呈从宿舍赶过来,衣服特别乱,带着她去医院。

然后,那些记忆就像开了闸的水库一般,一涌而出。

看着闭着眼的陆颐呈,姜兰有种很熟悉的感觉,和在小吃街见到他那次不一样。

她记得去见于挽秋前发生的所有事。

当时陆颐呈实习,姜兰也在找实习工作,两人也就晚上和周末见一见。

姜兰很着急,在b市上学生活,物价都比别处贵。

陆颐呈总是说什么之后怎样怎样,姜兰心里压力特别大。

一方面,她自己就是个孩子,还没到结婚的时候,另一方面,她很喜欢陆颐呈,不和陆颐呈结婚和谁结婚呢。

马上就毕业了,陆颐呈说有空带她去看他爸爸妈妈。

平时在一起的时候,姜兰总说谢云珍和姜保国,但陆颐呈很少提自己的父母。

姜兰也不敢问,就怕问出来伤陆颐呈的自尊。

在一起的那段时间,姜兰一直以为陆颐呈家里很穷。

当时大学生都流行穿带各种logo的鞋子,一双□□百上千,衣服也是。

尤其是男生,爱鞋如命,但陆颐呈的鞋子从来没有那些。

也不是没怀疑过陆颐呈家里有钱,比如没吃过小吃街,路边摊,在一起第一个礼物很贵,出去玩也很大方。但是他衣服也很简单,半袖休闲裤,姜兰给他买的衣服穿的次数最多。

出去玩大方是大方,但从不剩饭,姜兰吃不完的他全给吃完。

食堂吃得也很开心,而且,高中的时候,两人没在一起,有时候姜兰还给陆颐呈带小零食。

他太可怜了,那些小零食一样都没吃过。

姜兰都不敢和家里说自己搞对象的事,怕谢云珍不同意。谢云珍想让她找一个知根知底的,她大三的时候,谢云珍还给姜兰介绍她同事的儿子。

不揭人短处和伤疤,是姜兰的处事原则,男朋友更是这样。

就算穷也在一起那么长时间了,陆颐呈成绩很好,有奖学金,以后肯定能找好工作。

平时就省着点花呗,姜兰宁愿自己月底啃馒头吃泡面。

所以陆颐呈不说她就不问,等到大三结束暑假实习,姜兰想多赚点钱。

万一以后结婚,她爸妈舍不得她,肯定要留在b市的。

这里的房价太贵了,两人一起还贷款也得还几十年。

姜兰特别愁。

从小到大,也没发愁过什么事,这是第一回。

以前的事对她一点用都没有。

姜兰有一个秘密谁都没说过,她是穿越来的,穿越前喜欢看小说,后来因为救人而死,一睁眼成了个刚出生的小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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