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百二十四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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笑道,“我也是这么劝贞娘她继母的,不喜这孩子,远远打发她出去做工就是了,我帮贞娘找个规矩大的,吃住都在主家,不用回去碍她娘的眼,领了工钱还能帮忙养弟弟,这么做个三五年,也就可以说亲了,到时候嫁了人,又能妨碍到她娘什么?”
“可这王娘子咬死了卖身,偏贞娘亲生爹娘都不在了,她是名正言顺的母亲,要打要卖,她一个人说了算,我们外人也没法子。”
马娘子虽然也同情贞娘的遭遇,可提起那位王娘子的做法,言语中也难免带着几分司空见惯的云淡风轻,很显然,但凡那王娘子不这么狠心非得卖了继女,而是准备压榨几年,拿走贞娘的工资,再简单把她嫁出去,马娘子都不会出来打抱不平。
沈丽姝可听不得这话。
在沈家安稳日子过久了,身边全是无条件支持配合并纵容她的兄弟姐妹和长辈,以及算是顺风顺水的创业经历,让沈丽姝险些忘了这个时代的本质。
封建社会,再多的温情和岁月静好,也掩盖不了它那吃人的一面——当父母的,只要他们自己愿意,如何虐待甚至是发卖儿女,都没有人能阻止,这是真实存在的吗?
是的。
身为父母就有绝对的权威,别说虐待买卖子女,或丢弃或打杀,都未必会追究法律责任。
沈丽姝不由得又想起了育婴堂,面试李娘子的时候,她对这个话题感兴趣,好奇多问了几句。
李娘子说据她所知,汴京大大小小的育婴堂有几十家,官府和私人筹办都有,但私人育婴堂孩子更多,因为官府不提倡弃婴溺婴之风,他们只收身有疾病,或是遭遇实在无力扶养,或是父母长辈皆亡故的孩童。
那官府督办的育婴堂也是最好的去处,他们定期组织领养活动,偶尔有些好心人从那里收养义子义女。
这种大多都是富贵人家,不缺一口饭吃,纵然身有残疾,领回去也不至于苛待,就当是做善事,毕竟那些夫人小姐们定期去寺庙进香供灯,其花费可养一两个孩子高多了。
只是官府虽好,却不是人人都能去的,那些没病没灾,单纯不想养孩子、尤其是养女婴的狠心爹娘,怕被官府抓到治罪,一般将孩子丢私人育婴堂就跑了。
这甚至还算是负责任一些的,更有嫌半夜去育婴堂丢孩子都费事的,草席一裹随意扔去荒无人烟的角落,等着野狗把他们叼走。
尽管官府不提倡弃婴溺婴,这种事仍然屡禁不止。
私人育婴堂的出现,拯救了许多本应出生就被溺死的女婴和少部分男婴,正是行善积德的好事。
在育婴堂干了好几年的李娘子,心中自是念着前东家的好,言谈间透露出来的,也是积极正向的一面,比如他们育婴堂每年救了多少无家可归的孩童,东家花费了多少银钱为他们遮风挡雨云云
沈丽姝乍一听也觉得不错,这不就是孤儿院?
她熟,大学每年还组织去孤儿院敬老院做义工的活动,她也参加过。
没想到这么早就有孤儿院了,社会福利也没她想象的那么落后。
沈丽姝跟李娘子一样,对这类官方组织和私人组织表示了衷心的支持和感谢,就没深想了,直到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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