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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卷 胥吏的盛宴 彭县小吏舞弊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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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。

书手和算手都是胥吏的一种,他们没有官身,不算体制内,薪俸也不纳入国家财政开支。可是这些人把持着具体政务,又是本地人,比上官更熟悉地方情形和法令文牍,很容易从中做手脚,有时候日子过得比主官还滋润。

尤其嘉靖年间,对胥吏来说正是个好时候。在这之前,胥吏都是有名额限制的,可到了嘉靖年间,突然掀起了一阵扩编热潮,胥吏人数陡增。有人曾抱怨说:“衙门吏胥,原有定额。今郡邑吏想如故,胥较前增十倍不止。朝穿青衣而入,暮各持金而回。” 可见其盛况。

陶成和陈佐的入职,即得益于这个大背景。

这两个人为了能放心舞弊,不约而同地拜了县衙里的屠主簿当靠山,就此相熟。吏房和户房本来联系就比较紧密,两个人很快勾结到了一起,沆瀣一气,其所作所为,用后来官府判决的话说就是:“各结揽写法,讨钱使用。”

怎么个讨钱使用呢?

嘉靖二十五年(1546年)八月,彭县决定佥派一批老百姓来三班服役,指派吏房和户房执行。陶、陈两人一听,哈哈,钱来也。

这里要先说明一下,大明的县衙体制很有意思,大致可以分成三类:官、吏、役。

彭县的知县、县丞和屠主簿这样的人,在朝廷吏部挂着号,算是官员编制;像是典史以及六房的正副主官,无品级,算是吏员编制;至于像陶成、陈佐这样的书、算手,连编制都没有,差不多算是聘任的合同工——当然,胥吏往往世代相继,比合同工可稳定多了——无论如何,他们仍旧属于“吏”这一层级。

再往下,到了具体的执行团队,则只能称为“役”。

这个“役”,指的是徭役,更准确点说,是力役。说白了,就是给政府出力气白干活。一县的日常杂事,比如马夫、门子、库夫、禁子、防夫、纤夫、伞夫、吹手之类,都属于役。这些役职并没有常设员工,都是从当地老百姓里挑选出来的,维持机构运转。很多公共事务,比如修缮营造、解粮征粮之类,官府也会佥派老百姓来应役。

甚至连负有治安职能的三班,都不是专职。比如皂班,主要负责迎来送往、站堂呵道。青天大老爷在公堂上一拍惊堂木,他们拿着水火棍喊“威武”;青天大老爷出巡,他们负责在前头举着“肃静”“回避”大牌子的仪仗。看着威风体面,其实这些皂隶也属于“力役”,可能今天站完堂,明天把皂服一脱就回家种地去了。为啥叫他们衙役而不是叫衙吏,原因即在于此。

在一个衙门里,几个“官”在金字塔尖负责决策,几十个“吏”在金字塔中间负责调度规划,几百个甚至上千个“役”在金字塔底吭哧吭哧干活。

事实上,县衙的大部分工作,都是靠这种佥派百姓来完成的。原因很简单,便宜啊。来充力役的老百姓是不拿工资的,还得自负伙食。徭役之害,大半来源于此。正如李乐批判的那样:“居官者利其白役无工食,宴然差遣之,竟不知食民膏髓,为可痛惜,一大害也。”

当然,朝廷也深知这事对百姓负担重,虽然不能免除,但多少会做到公平一点。在具体的佥派规则上,要充分考虑百姓家庭情况,依次轮值,人口钱粮少的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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