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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四章 归信县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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攻最为激烈的城池这里驻有不少宋军,吴骥要大做炸弹,去雄州最有前途,那是掉在钱堆里,好处多多

“啊去雄州?” 杨秀秀加惊讶了对于她这个没有出过山村的女孩儿来说,能去归信县就很不错了,是莫大的福气,别说雄州了

“吴郎,你去哪里,我跟到哪里只要你莫说我不好” 杨秀秀在短暂的惊讶之后,就一切唯吴骥马首上瞻了

这事说定了,吴骥特别欢喜,欢欢喜喜的上床睡觉了

这一觉,吴骥睡得特别香甜,做了一个大大的美梦,就是他做的炸弹炸得辽军血流成河,尸积如山,特别受欢迎,赚了很多很多的钱,跟一座金山差不多

次日一大早,吴骥就给吴清从床上叫了起来吴清已经找好了丁壮,他们的任务,就是把熊抬到归信县去

按照吴骥的意思,用不着把熊抬去,只需要把皮扒了,把熊皮带去即可这种事情,只需要给官府一个证物证明确实猎到熊就行了,这熊特别大,熊皮完全能证明此点

吴清死活不肯,按他的话来说,这是给吴骥宣扬的好机会归信县虽是小地方,却也有几个秀才,可是,这些秀就没有一个有吴骥这本领,能用这种巧妙的法子猎熊,一定要给吴骥宣扬宣扬

吴骥是吴家庄的大人物,唯一的秀才,吴骥的地位越高,名气越大,吴家庄的人越有脸面,出去见到人,越是受人尊重

这一提法,得到吴家庄人的一致响应,就这么定下来了吴骥拗不过他们,只得由得着他们

丁壮的任务还有一个,就是背吴骥吴骥是大人物,应该受到尊重,没用轿子抬就够低调的了,别说,吴骥的身子骨这么虚弱,要他走到县城,那是不可能的,只能由丁壮们背着了对这事,丁壮们特别乐意,这是难得的与吴大秀才亲近的机会呀

匆匆用过早点,一众人抬着熊,背着吴骥,向归信县进发了

吴骥原本想要杨秀秀随他一道前去,可是,杨秀秀不愿,留在家里,吴骥只能由着她

一路上,众人有说有笑,用他们所知不多的言词,把吴骥好一通夸可惜的是,他们是朴实的庄稼人,所知的词汇不多,说来说去,就那么几句话,诸如吴骥厉害,很了不起之类的,除此之外,再无别的言词了

人逢喜事精神爽,走路象在飞,几十里的山道竟然不当一回事,两个时辰后,就到了归信县

吴骥一瞧,归信县并不大,周回不过数里,城中不过数百户,加起来不过三四千号人这种城池,在边境上属于小城,口众少,户数不多,不够繁华

唯一的亮点,就是城墙修得又高又厚,坚固异常,完全能够禁受千军万马的冲击这是边境城池,时不时就要遭到辽军的进攻,坚固是边境城池的第一紧要之事

城墙上有不少刀箭之痕,还有不少冲撞的痕迹,其颜色有些发黑,散发着淡淡的腥味儿,应该是大战的遗留之物看得出来,此城曾经发生过血腥的大战

“真是做军火买卖的好地方呀”吴骥看在眼里,双眼一亮,特别有神采

军火买卖在什么时间最红火?当然是战争频发的时候

军火买卖在什么地方最受欢迎?当然是战争频发之地

归信县这样的边境城池,饱受战火洗礼,时不时就要遭到辽军的进攻若是吴骥做出炸弹,一定会大受欢迎

一行人穿城而过,来到县衙县衙就在城中心,占地不大,十几幢房子,组成一个小小的院落象这种小县城的县衙,不可能富丽堂皇,不可能占地极广

县衙门口有几个差役把守,一见吴骥他们前来,不由得大是惊奇,一个差役问道:“你们是哪里人?抬头熊来,要怎生的?”

“这位大人,我们来自吴家庄我们村子最近遭了熊灾,咬死了我的侄儿好在,我们吴家庄的大人物,吴秀才,英雄了得,另出奇法,猎杀了这头熊”吴清一脸的笑容,小心翼翼的说话,却是没忘了给吴骥吹嘘:“郑大人悬赏五十两银子,吴秀才前来领赏”

“你们是吴家庄的?郑大人正在招蓦猎户,准备前去猎熊呢没想到,你们就猎杀了谁是吴秀才?”又一个差役,很是诧异

“这就是吴秀才”吴清指着吴骥,身子躬了躬,都快成九十度了,对吴骥这个秀才特别恭敬

吴骥虽是他侄儿,可是,在外人面前,他可不敢提起这事,只能当作高高在上的秀才

“你就是吴秀才?”几个差役一脸的惊奇,眼睛瞪得老大,不住在吴骥身上溜来溜去,好象吴骥是西洋镜似的,很有吸引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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